张梦杰律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律硕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北京智舟家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成员律师,中盾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成员律师。
张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已经十余年,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办案实践经验。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办理了百余件民商事和刑事案件,其中包括离婚、继承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人身侵权纠纷案件、刑事辩护、会见等多类型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实务判例。
张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思路清晰、缜密,有独到的见解。同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请求,尊重、理解、关怀当事人,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与其充分沟通,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与此同时张律师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活动,同样用专业知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受援人提供热情专业的法律服务,受到广泛好评及赞誉。
联系电话:18513732043微信号:18513732043。
部分典型案例介绍:
刑事案件:
1、2013年代理的田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在海淀检察院审查起诉中,最后做出不起诉决定。
2、2018年代理的曹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在丰台检察院审查起诉中,最后做出不起诉决定。
3、2019年代理的吴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案件,在当年春节前夕被采取取保候审回家过年,最后被大兴法院判处缓刑。
离婚纠纷:
1、张律师代理的胡某与白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开始白某与胡某想协议离婚,但是白某只想支付胡某150万元的补偿款,后双方未达成协议。白某遂起诉离婚。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胡某委托张律师代理其案件,作为胡某的代理人,张律师梳理相关证据,尤其是财产证据,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调取对方诸多股票、基金、银行流水以及住房公积金等财产证据,开庭时白某主动要求调解,最后为胡某争取到500万元的补偿款,其对结果很满意。
2、张律师代理的范某某与闫某离婚纠纷一案,作为范某某的代理人。本案也是调解结案,在庭审中,帮助范某某争取到北京车辆(连带车牌),并且要求闫某向范某某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助15万元,这一提议也得到了法官支持,催成调解。范某某对结果表示满意。
3、蒋某与秦某某同居关系纠纷一案,本案关键是向秦某某送达出现了波折。蒋某与秦某某吵架后 秦某某搬离住处,无法获知其居住地点,导致法官无法送达起诉书副本等证据材料,如果无法顺利送达就只能公告送达了,这样案子会花费很长时间。后蒋某在张律师的指导下找到了秦某某在京的暂住地,张律师赶紧与法官沟通说明这些情况,带领法官亲自到秦某某住地送达起诉书副本等证据材料,见到秦某某后顺利让其签收了起诉状副本等书面材料。本案不用公告送达,顺利开庭,节约了时间,而且帮助蒋某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劳动争议纠纷:
1、朱某某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朱某某被A公司安排到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没有任何变化),但是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张律师作为朱某某代理人,经过庭审后调解结案,帮助朱某某获得11万元的经济补偿款且公司当即支付了该笔款项,调解结案减少诉累,朱某满意结果。
2、张某某、王某某与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公司存在违法解除情形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忘记了与二人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张律师作为二人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指导和梳理证据,本案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阶段,最后获得了16万余元的赔偿金和双倍工资差额。
3、王某与北京某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王某被北京某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派遣到A公司工作,后A公司以不合理的理由将王某退回,北京某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遂以此为由与王某解除了劳动合同。王某委托张律师后,经过分析,北京某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且部分提成款A公司未发放。
张律师代理本案后,多次与A公司HR进行谈判,最终支付了王某30余万元提成款和赔偿金。本案经过谈判就获得了当事人想要的结果。
收起